关于进一步加强 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皖工发〔2017〕58 号 )

作者: 时间:2017-12-27 点击数:

各市总工会,广德、宿松县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管基层工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企事业民主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落实职代会职权、完善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代会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职代会是中国特色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制度,是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加强职代会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将民主管理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载体;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廉洁从业,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大力推进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职代会制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关键是坚

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通过加强对职代会工作的思想政治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职工民主参与重大问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事业单位得到贯彻落实。要强化责任考核,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和工会组织自觉把职代会建设列入工作目标,督促企业行政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推进。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大力弘扬法治精

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确保企事业单位职代会依法建制、规范操作、有序运行、发挥作用。

(三)坚持创新发展。要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

科学认识、准确把握、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规范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职代会制度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企事业单位重大发展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统筹结合。要自觉把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

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配套推进,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为重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制度联建、功能互补、共推联动、作用倍增。

三、主要内容

(一)依法规范职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职代会

职权

一是及时召开职代会,按期换届改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条例》《规程》等规定召开职代会,规范程序,落实职权,保证质量。要在开业一年内建立并召开首次职工代表大会,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办法)。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因单位发生某些重大变化,职代会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在征求同级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向上级工会提出延期申请并征得批准。职代会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上级工会依法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少数拒绝召开职代会和到期拒不换届的单位,由上级工会依法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

二是准确把握职代会重点内容。要准确把握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的重点内容。在预备会议上,重点把握大会主席团的选举、审议通过职代会筹备工作报告和职代会闭会期间联席会议讨论有关重大问题提请确认的报告。在正式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相关议案和表决通过大会有关决议、签订经大会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等规定内容,整理反馈职工代表在分组讨论审议大会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请主席团会议对报告和议案进行修改。

三是严格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职工对企事业单位经营与发展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审议建议权,完善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收入分配方案、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审议通过权,坚持对集体合同、职代会决议履行情况以及评议干部的监督权,强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以及职代会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罢免权。职代会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非经职代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

四是积极开展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职工代表对职代会筹备工作、民主程序、各项报告质量、大会决议、专委会职能发挥、职工代表培训等职代会工作质量进行现场评价。通过广大职工代表现场监督职代会工作,使职代会在形式上更规范,内容上更全面,程序上更到位,有效提升职代会质量和效果。

(二)坚持四项制度,做好职代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要制定和实施职代会提案工作规则或实施办法,以及重点提案的确定和办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提案工作的审查、立案、执行、再审和反馈公布等各项处理程序。要将提案工作与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发挥作用。要实行提案工作激励制度,通过提案筛选、评选等形式,引导职工代表重视提案工作,扩大职代会提案工作的影响力。

二是坚持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联席会议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职代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三是坚持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要督促职工代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决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将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是坚持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如集体合同履约检查专门委员会(小组)、劳动生活福利专门委员会(小组)、劳动规章制度专门委员会(小组)、劳动安全卫生专门委员会(小组)、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小组)等;也可建立综合性的专门委员会(小组),履行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职能。专门委员会(小组)应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健全三个机制,完善职工代表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机制。要按照《条例》《规程》要求,以班组、科室等为选举单位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名额应当是单数。企业一线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 50%,企业中级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 20%。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从源头上优化职工代表队伍素质。

二是健全职工代表培训机制。要加大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要制定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职代会换届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应全部进行一次岗前知识培训,每年职代会召开前组织一次培训,直至换届,确保职工代表高质量完成职代会的各项任务。

三是健全职工代表履职考核机制。要积极推进对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的责任考核,通过职工代表向选区职工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等方式,密切职工代表与选区职工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促进职工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要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对职工代表予以表彰奖励或撤换补选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积

极争取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借助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平台,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推进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把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与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稳步推进。

(二)注重分类指导。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企事

业单位在规模、组织形式、管理方式、职工队伍、工会工作基础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地(企)制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对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企业,要全面加强职代会的各项制度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职代会制度的实效性;对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要在健全完善多级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促进内部事务公开与对外政务公开方面的积极作用;对非公有制企业,要以建制为工作重点,通过指导、引导,逐步建立职代会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三)不断创新形式。要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强化

互联网意识,发挥互联网优势,采取“网上职代会”“网上职代会提案”等方式,不断推动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创新发展。要注重及时总结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通过各种积极有效的创建、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职代会规范化建设,提高职代会工作的整体水平。要注重对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研究探索力度,通过积极有效的举措,不断丰富和创新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拓展内涵、扩大外延,有效提高职代会制度的运行质量。

                    安徽省总工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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